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双峰县城中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双兴点、城中河源头点,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双发改行审【2019】98号、双发改行审【2020】223号,项目业主为双峰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招标人为双峰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双峰县城中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双兴点、城中河源头点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容。项目总投资为3232609.17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名称:双峰县城中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双兴点、城中河源头点;
1.2.2 建设地点:双峰县;
1.2.3 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内容为城中河河道垃圾清理、河道底泥清淤、污水管网改造、生态游步道建设及双兴路雨污水管网改造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城中河河道垃圾清理、河道底泥清淤、污水管网改造、生态游步道建设及双兴路雨污水管网改造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5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 号令要求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助理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8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2月28日起(登录后查看)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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