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内容: 50000吨级重大件甲板运输船设计总包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相关资格被注销、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6)近3年有较好的项目设计记录,近3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设计合同纠纷(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7)近3年未发生不履约事件;(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企业法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人员名单。
(9)在任何情况下,除非公开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进行转包,并且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设计办公地点。
(10)投标人未被列入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供应商,处于“黑名单通知”中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投标。
(11)投标中采取其它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单位投标或中标资格。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4)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5)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6)当公开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报名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 3 月 4 日下午 13 点之前停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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