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1.1项目名称:双通道水冷机和直冷机设备采购
1.2项目编号:0701-244008060012
1.3采购人:中汽院(江苏)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1.4(登录后查看)
1.5釆购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1.6采购项目概况:用于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系统或储能电池簇测试时,为测试对象提供不同温度、流速的循环冷却介质,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7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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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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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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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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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通道水冷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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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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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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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冷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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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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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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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复合硅胶管≥40m/套(与出水口内径一致,转接管路配件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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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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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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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却液(低温型,约70L)/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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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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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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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控制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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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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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交货地点:高新区新振路520号。交货地点如有变动,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若后期设备存在搬迁,须安排人员配合完成设备搬迁后的安装调试等。
2.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要求: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且不接受分包。
3.1.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提供非审计财务报表的,需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作承诺说明并在承诺说明上签字及加盖供应商公章。
3.1.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①买方或最终用户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公告》检验检测备案机构(23个汽车整车部分机构和17个新能源(零部件)机构),水冷机(制冷功率≥10kW)累计销量≥20台;②须具有直冷机设备累计销量≥3台;③须至少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设备供货项目(只统计单个合同中水冷机、直冷机设备的金额之和)。以上条款①、②和③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以及能够体现设备名称、品牌、型号的设备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最终使用用户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备查验)。
注:合同为复印件情况,评标小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合同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但必须体现本条要求的内容。
3.1.4、信誉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供应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自行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无行贿犯罪违法记录;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售后服务投诉记录。
(4)因执行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1.5、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通过TS16949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或CE认证,投标时提供证书的复印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在在中国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及维修能力,投标时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应包含售后服务网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售后服务团队的人员名单、备用件或备用机清单、响应服务承诺等内容)。
(3)供应商为设备软件和硬件同一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2月27日到2024年3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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