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12-JHAN-G2024-0003
项目名称:常州经开区4座闸站及防汛仓库专业化管护及运行项目
预算金额:31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15万元(即:105万元/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范围为丁堰街道机厂河水利枢纽、防汛仓库(含物资,具体详见清单)、二贤河桥闸、横山桥镇潞横河东枢纽、横林镇西平河枢纽运行及管理管护项目。服务内容:项目专业化运行及管护、设备维修养护、建筑物维修养护、工程观测、管理区范围内的河道保洁及绿化管养等。
合同履行期限:
3年(2024年5月15日-2027年5月14日),合同一年一签,考核通过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5.中小企业声明函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配备有6名高配电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证)]及一名起重工[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证件必须可用于潞横河东枢纽、西平河枢纽、机厂河枢纽、二贤河桥闸;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2-26 09:00 - 2024-03-04 17:00,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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