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
鞍钢喷砂机超低排放改善(
AGGZLZGGZHD240226108980)
招标人为
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事务室,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该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鞍钢喷砂机超低排放改善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
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图纸:
详见附件。
2.4本项目
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能力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单位须至鞍钢联众内进行现场考察,报价单位如因不考察产生的报价不全面,技术及安全措施不合格/合规等一切后果由报价方负责。报价单价格必须含安全、环保、运输等因本工程合理所需产生的一切费用。
2、本次招标要求:
①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②不允许
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
③根据【鞍钢管信发[2021]41号】通报,要求投标人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④如企业营业执照上未显示注册资金,投标人必须提供注册资金相关证明,比如【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下载的公示报告。
3、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或多证合一)扫描件;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治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6本次
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2月26日10时45分至
2024年03月05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
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3月05日08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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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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