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集团)公司拟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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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1 | 包钢(集团)公司拟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项目 | 1.须为在中华人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2.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或近期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投标人团队人数不少于50人(明确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明细)。4.项目团队负责人应具有7年及以上大型国企资产评估服务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7个年度从事大型国企资产评估的评估报告备案回执页、评估报告确认盖章签字页等书面证明材料。)(备注:大型国有企业是从业人数在200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在30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在40000万元及以上的国有企业。 ) | 投标人至少提供2份2021年至今国有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00亿元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评估报告复印件)。 |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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