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山东裕龙石化炼化一体化(一期)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重庆分公司-山东裕龙石化炼化一体化(一期)项目-电缆防火封堵材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7QHXCGFA240222001)。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7QHXCGFA240222001/01
标段(包)名称:重庆分公司-山东裕龙石化炼化一体化(一期)项目-电缆防火封堵材料采购-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电缆防火封堵材料采购,适用于山东裕龙石化炼化一体化(一期)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
2.2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按项目部需求分批送货。
2.3交货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1.产品应同时满足规格型号中的所有要求及品牌要求,且须符合“山东裕龙石化防火封堵系统技术规定”技术文件的各项要求;2.供货产品须随标书提供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型式试验报告(耐火极限证明报告,膨胀倍率证明报告);中国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及其他“裕龙技术规定”要求提供的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报告(详见材料清单要求)。
2.5其他:
本次招标电缆防火封堵材料限定品牌为Sti、喜利得、3m、北思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货商为注册供应商且不得在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2)投标人必须是国家专业生产该类材料、设备的厂家(公司)或厂家授权的经销服务商,经销服务商需提供有效的授权文件;(3)投标人必须是信誉良好、诚信可靠、实力雄厚的独立法人(商务函中须提供有效的经有权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报名时间:
从2024-02-25 09:00起至2024-02-29 17: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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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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