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压力管道更新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安装地点: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2 项目实施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2.3 项目工期:2024年6月29日现场全部施工结束,结束前必须提供监管部门使用许可证明书,现场施工结束后30个日历天内提供监管部门认可的竣工资料。
2.4管道更换数量及位置:具体详见图纸及采购需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最高投标限价:95万元(含税) 。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为GC类,级别为GC2及以上。
(二)、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三)、该项目需配备项目经理一名,专职安全员一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常驻项目现场。
3.2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报名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3月1日16时00分(不含法定节假日)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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