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金川县乡镇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金川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金发改经信行审〔2022〕33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金川县财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金川县财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川县毛日乡、安宁镇、卡撒乡、曾达乡、沙耳乡、观音桥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乡镇综合服务设施8个,800平方米/个,建筑面积共 6400 平方米。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1-1-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2-24至
2024-2-28(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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