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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机匣加工厂生产设备运维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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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机匣加工厂生产设备运维服务(第二次)。
数量:1项。
★服务期限:双方签订运维服务启动协议后,共三年。
服务地点: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工作范围:运维服务期间,承揽方负责委托方全部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紧急维修、备件采购与储备、运维档案编制和管理、运行指标统计与改善、技术支持、协助管理提升等工作,保证委托方生产设备的平稳运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项目投标报价的30%)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账户证明文件扫描件;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信息调查表》及《供应商主要股东调查表》,其中《供应商主要股东调查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手写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不满足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航发黎明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并由法定代表人手写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不满足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应遵守中国航发黎明供应商管理要求和《设备管护中心供应商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接受考核评价及其他违约责任管理,承担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相关责任,需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须提供银行或资信评估机构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等级证明或开标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7)投标人信誉状况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不得在中国航发黎明不良供应商名单或设备管护中心不予合作供应商名单内,且投标人不得为外资控股或参股公司,需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不得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应为本项目的最终承揽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6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节假日除外),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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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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