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成都邮区中心2024年汽车零配件入围供应商项目第二次。
二、 招标编号:zkbp0240125-001
三、 项目概述:
1.采购实力强、信誉好、价格合理、管理规范的供应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为邮政企业提供汽车配件、润滑油、轮胎、等,并包含产品定制、运输、上门配送。总预算为352.66万元(含税),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2.资金落实情况
费用由成都邮区中心自行承担,由邮件运输中心按实际订单量据实结算。
3.预算构成本项目分为3个包。
包号及名称 |
包预算(含税) |
分包内容 |
包1:_轮胎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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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_145.9_万元 |
各型号轮胎:适用大客、大欧曼、凯普特、庆铃、天锦、天龙、小解放、拖车天龙等 |
包3:_汕德卡配件、润滑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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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_111.62_万元 |
汕德卡车型适配零配件件、润滑油 |
包4:_非汕德卡配件、润滑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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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_95.14_万元 |
非汕德卡车型适配零配件、润滑油:适用大客、大欧曼、凯普特、庆铃、天锦、天龙、小解放、拖车天龙) |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四)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2021年1月至今,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七)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五、招标文件自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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