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菌菇产业研发展示中心的rn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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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菇产业研发展示中心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42401150002 | 项目名称 | 菌菇产业研发展示中心 |
标段编号 | 3207242401150002001001 | 标段名称 | 菌菇产业研发展示中心工程设计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2月27日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2.1项目名称:菌菇产业研发展示中心; 2.2标段名称:菌菇产业研发展示中心工程设计; 2.3项目地点:灌南县新安镇郝圩村; 2.4项目概况:菌菇产业研发展示中心,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研发中心及展馆使用面积约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约3000万元。 2.5设计周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2.6最高投标限价:50万元(超出该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2.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各阶段勘察、各阶段图纸报审服务、工地设计代表及施工期配合服务、竣工图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8质量标准:设计效果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深度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机构的审核。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有效期内); 3.5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有效期内);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年06月至2023年11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7投标企业及其法人和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8投标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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