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2024年分销商品装卸搬运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2024年分销商品装卸搬运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LNHXC2024003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招标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0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2024年分销商品装卸搬运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
预计装卸搬运及运输费用合计34万元。预计化肥短途运输(含装卸)1600吨,预计费用16万元;
预计分销商品(非农资)装卸搬运(邮政自有车辆盘活负责解决支局、邮掌柜、客户配送运输,装卸工人随车走涉及一装一卸)3212吨,预计装卸搬运费用18万元;
最终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上限不能超过预估数量和金额。 |
340,000.00 |
分销商品(非农资)装卸搬运费用最高限价(邮政自有车辆盘活负责解决支局、邮掌柜、客户配送运输,装卸工人随车走涉及一装一卸)(含税):
10公斤(含10公斤)以下货物0.5元/件结算;
10公斤—20公斤(含20公斤)货物按1元/件结算;
20公斤以上货物按1.5元/件结算。
营口地区运输距离不限,化肥短途运输费用最高限价(含装卸搬运费用、含税):100元/吨。 |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4)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具有侵权行为的企业。
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20日至2024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包,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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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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