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大新县人民法院雷平法庭(现代化诉讼服务站)建设项目回填土方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9.700016万元,招标人为大新县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新县人民法院雷平法庭(现代化诉讼服务站)建设项目回填土方工程,场地平整、土方运输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新县人民法院雷平法庭(现代化诉讼服务站)建设项目回填土方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新县人民法院雷平法庭(现代化诉讼服务站)建设项目回填土方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要求,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19日 08时00分到2024年02月26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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