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云聚天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年草酸酯项目3PE外防腐钢管采购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石经开备[2023]30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石河子市147团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 3.工程规模:(一)建设规模:年产2万吨草酸酯及相关副产品。 (二)建设内容:草酸酯反应釜、精馏装置、催化剂配制釜等生产设施;循环水站、制冷站、热交换站、事故水池、消防 泵房、泡沫站、配电所、地磅、汽车装卸站等安全生产辅助设施及行政生活辅助设施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6608004006240034001001 |
新疆云聚天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年草酸酯项目3PE外防腐钢管采购 |
新疆云聚天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年草酸酯项目3PE外防腐钢管采购采购(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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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资格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提供相应的扫描件)。 2.投标人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本项目招标要求的同类型或类似业绩2项;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业绩均可(如为厂家业绩,须与投标产品一致),并提供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3.其他要求: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登录后查看)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2月20日 23时59分至 2024年02月26日 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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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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