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整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元
1.采购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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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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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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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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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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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整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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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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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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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简要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的通知(工商企字〔1996〕第398号)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19〕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行政审批“集成服务”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采购人对于企业申请档案材料需要作出系统管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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