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商物业:怀化市鹤城区铁北南路55号房屋(供电段大门左侧原职培中心楼)
三、招商物业基本情况
本次招商物业为怀化市鹤城区铁北南路55号房屋(怀化供电段大门左侧原职培中心楼) ,物业情况如下:
序号 |
招商物业名称 |
物业位置 |
物业面积(㎡) |
租赁期限(年) |
拟经营业态 |
装修免租期 |
1 |
怀化市鹤城区铁北南路55号房屋(供电段大门左侧原职培中心楼) |
怀化市鹤城区铁北南路55号(供电段大门左侧职培中心楼2-6层,1层门厅) |
2652 |
5+5(不含免租期) |
商业 |
6个月 |
注:1.本次招商物业为怀化市鹤城区铁北南路55号房屋(怀化供电段大门左侧原职培中心楼),一层至六层整体招商,其中一层为门厅(背面墙体与负一层供电段总务仓库相通,须保留供电段使用门厅作为消防安全通道)。
2.租赁面积以场地交付确认书为准,如有误差,租金不作调整。
3.招商物业为现状招商,鉴于房屋需经更新改造后方能按拟定用途使用,自场地交付之日开始计算,给予中商人6个月装修免租期,自装修期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租赁期限(即“起租日”)。
4.招商物业所需水、电、排污,及附属设备设施为现状交付,物业装饰装修、消防设施的购置均由中商人自行承担建设及费用。
5.此次招商物业的合法使用权归怀化铁路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权属于怀化房建公寓段,因此,中商人如需进行影响房屋结构的装修改造,必须按怀化房建公寓段相关规定要求提报申请及装修改造方案,待该段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
6.中商人须按政府法规在合理期限内办理经营所需一切证照(包含但不限于工商、消防、卫生)及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中商人如因物业用途或装修改造未得到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导致中商物业未能正常营业,招商人不负任何责任。
四、竞商人资格要求
1.竞商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信真实可靠。截止招商公告发布日止,公司成立并运营时间两年及以上,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及以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合伙制企业及联合体竞商。
2.竞商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招商人没有任何物业租赁及相关事宜的纠纷,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租赁费用、水电费等合同中约定应缴纳费用等行为)。
五、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非工作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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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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