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及依据
1.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业主单位为庐江极智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庐江极智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采购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庐江极智嘉智慧工厂建设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钢结构材料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2谈判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 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谈判小组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 《中铁十二局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公司设物【2021】97号);
1.2.8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庐江极智嘉智慧工厂项目包含新建1#厂房、宿舍楼、食堂、门卫及室外附属等,建筑面积共计57999.57平方米(含地下室、室外)其中1#生产楼为多层丁类工业建筑(主要用于机器人组装、测试厂房等丁类厂房),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局部1层,结构体系为框架,建筑面积40840.39平方米;宿舍楼、食堂为公共建筑,建筑层数:地上4层,结构体系为框架,建筑面积4424.38平方米;门卫为公共建筑,建筑层数:地上1层,结构体系为框架,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2.2采购内容:
详见竞谈公告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商品混凝土响应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认证能力要求: / 。
3.1.3生产能力要求: 满足附件一《竞谈公告附表》中采购人的需求数量及需求时间;
3.1.4财务能力要求:须提供2021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其中加气块响应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响应人需具有良好的垫资能力。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竞谈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具有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竞谈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2份。
3.1.6供货业绩要求:响应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同类产品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2份(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1.7履约信用要求: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响应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响应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3.1.8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4. 竞谈文件的获取
4.1竞谈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 15:00分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08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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