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捐赠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金川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登录后查看)。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2)若采购产品为机动车辆的,投标产品须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的产品,且产品名称为“救护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1.获取时间及地点:磋商文件自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0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逾期不售。
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8日10: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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