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诗经长河人工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由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0-410651-04-01-757197,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用地面积约67.21亩,主要建设2#岛、3#岛上及周边设施工程,包含钢结构景观塔4座(其中2#岛两座,高塔约24m、低塔约18.5m,3#岛两座高塔约20.5m、低塔约13.5m);景观亭10座、钢结构卷轴2个,以及配套的土石方爆破外运、马道硬质铺装、台阶和设备预埋件等内容。
2.2 建设地点: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水关植物园内人工岛。
2.3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
2.4 本工程投资:约1200万元;
2.5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6 施工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9 要求的其它内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3. 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的“黑名单”和“失信惩戒”记录;要求提供网站截图或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承诺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
3.5其他要求:必须出具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在本单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加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或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 2月 8日至2024年 2月20日,(登录后查看)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