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厂纯碱车间设备更新项目规整填料淡液蒸馏塔、尾气吸收塔采购
2.2招标编号: 0703-2440CIC2P016
2.3 项目地点: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东三公里)。
2.4招标范围:一套规整填料淡液蒸馏塔(包含塔内件)和一套填料尾气吸收塔(包含塔内件)的设计、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培训等相关技术服务,具体供货范围为所招设备具备投用的所有零部件等。开车备件计入总价。正式运行后2年内的备品备件须提供报价清单但不计入总价。具体参数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套) |
备注 |
1 |
规整填料淡液蒸馏塔
(包含塔内件) |
Φ1800 |
1 |
主要介质:CO2、pO、Np、饱和水蒸气
组成:Np:2.83%;CO2:1.56%
工作温度:110℃
设计温度:190℃
工作压力0.5Mpa(G)
设计压力:0.55MPa(G)
单台设备处理淡氨水能力:50m3/h
塔顶产品温度:75℃-90℃
塔底产品温度:≤110℃(常压状态)
残液:FNp≤30ppm
蒸汽消耗:≤300kg/吨淡氨水 |
2 |
填料尾气吸收塔
(包含塔内件) |
Φ1200 |
1 |
尾气含氨量≤120ppm |
2.5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个月内。
2.6交货地点: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厂纯碱车间所属项目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D1、D2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或按依据TSG07-2019规则取得D类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证书;
3、投标人具有规整填料蒸馏塔、尾气吸收塔设备制造经验,在国内纯碱行业各有1台及以上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的业绩;(投标文件需附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不能反应为纯碱行业的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5、投标人未被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不符都可能将导致无效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和发售日期: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日期为2024年02月07日至2024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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