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桂花镇金城社区、蟠龙村垦造水田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彭州市桂花镇金城社区、蟠龙村垦造水田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已由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彭州市桂花镇金城社区、蟠龙村垦造水田项目立项的批复、成自然资业务〔2023〕28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州市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自然资业务〔2023〕28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R委托招标。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州市桂花镇金城社区、蟠龙村垦造水田项目;
2.2建设地点:彭州市桂花镇金城社区、蟠龙村;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区建设规模32.0160公顷,项目为县级投资,预算2717.06万元,预计产生新增耕地指标1.6217公顷(其中:旱地0公顷、水田1.6217公顷)、垦造水田指标25.7074公顷;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6投资额:2717.06万元;
2.7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3.1.5 财务要求:□不提供;
☑提供:近 3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3 年的)无亏损。
3.1.6 业绩要求:☑不提供;
□近 年□已完成 □正在施工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8日起,(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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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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