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华能河北分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1、2、4号机组检修工程(安全性提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
2.2 规 模:华能上安电厂1、2号机组350MW亚临界湿冷机组,锅炉由加拿大B&W设计制造,型式为亚临界压力,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双拱型单炉膛,“W”火焰燃烧,尾部双烟道,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露天布置,燃煤锅炉,汽轮机型式为亚临界中间再热单轴双缸双排汽冲动凝汽式汽轮机,型号: N352-17.48/538/538,华能上安电厂4号机组为330MW亚临界湿冷机组,锅炉由东方锅炉厂设计制造,型式为亚临界压力,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双拱型单炉膛,“W”火焰燃烧,尾部双烟道,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露天布置,燃煤锅炉,汽轮机由东方汽轮机有限责任公司制造,型式:亚临界中间再热两缸两排汽凝汽式汽轮机,型号:N330-16.7/537/537型(高中压合缸);
2.3 标段划分:华能河北分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1、2、4号机组检修工程(安全性提升);
2.4 施工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
2.5 计划工期:本标段工程1号机计划于2024年10月13日开工,开工工程主体工期15天;2号机计划于2024年03月16日,开工工程主体工期20天;4号机计划于2024年04月06日开工,开工工程主体工期4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合同的方式,1、2号机组检修工程(安全性提升)和4号机组检修工程(安全性提升)分开签两个合同,本次招标范围含上安电厂1、2、4号机组检修工程(安全性提升)工作,主要项目如下:
汽机专业:本体检修;润滑油系统检修;密封油系统检修;定冷水系统检修;主汽疏水系统检修;汽封系统检修;金属监督;管阀容器检修;金属打磨项目;转机检修等工作,
锅炉专业:锅炉专业:汽水系统检修;燃烧系统检修;金属监督检查配合打磨缺陷处理;锅炉文明生产整治;炉膛检修平台搭设及清焦水冲洗;燃烧器冷却风风源改造;催化剂更换;引风机检修;一次风机检修;送风机检修;四台磨煤机传动部分检修,4B/4D更换端部密封等工作,灰脱专业:烟气系统检修;吸收塔系统检修;电除尘器检修;低低温省煤器系统检修等工作,
电气专业:静电除尘器检修,高压电机大修台;低压电机大修台;主变、单元变、封母检修等工作;
热工专业:汽机侧DEH系统、给水系统、循环水系统、抽汽系统等控制设备检修;锅炉侧风烟系统、汽水系统、制粉系统等控制设备检修;外围底渣系统、干排灰系统、吹灰系统、CEMS系统等控制设备检修;以上各系统设备文明整治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2项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检修业绩或机组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2月21日17时00分止。
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4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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