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焦总厂备煤系统增设干雾抑尘项目总承包(BOT)(第三次)(AGGFGSFGZHG240130105443)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设备经济,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炼焦总厂备煤系统增设干雾抑尘项目总承包(BOT)(第三次)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联合体资质要求:营业执照
(2)联合体资质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资质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4)联合体资质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
(5)非联合体资质要求:营业执照
(6)非联合体资质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
(7)非联合体资质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8)非联合体资质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2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企业近5年超低排放项目EPC总承包或BOO、BOT等特许经营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运行满一年以上且无问题(需提供甲方的证明),同时满足总包合同额为500万元及以上(附修理修缮合同及发票无效)。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非联合体投标厂家要求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要求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资格。
2、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双方为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其中一方要求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资格。联合体不超过2家,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注明牵头方及各方的责权分工。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5日13时30分至2024年02月2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2日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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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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