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日照岚山渔港经济区岚山渔港整治维护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日照市岚山区海洋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岚山一级渔港。
2.2 建设规模:整治改造码头236.3m,改造直立岸壁14.3m,包括设置护舷、系船柱等配套设施;港池疏浚4.17万立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与消防、环保、供电与照明、监控等设施。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日照岚山渔港经济区岚山渔港整治维护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25354104.39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网站查询截图);
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4)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在本工程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业绩和信誉情况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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