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18-20号泊位带式散货装船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招标人为 福建宁港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18-20号泊位带式散货装船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18-20号泊位。
2.2 招标内容
2.2.1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18-20号泊位带式散货装船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2.3 供货地点: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18-20号泊位。
2.4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2.5交货方式
2.5.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详见技术规格书)。
2.6本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制造、安装、调试带式输送机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2投标人应具备执行合同的财务能力,在投标时须提交近三年度(2020-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的证明材料为: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带式输送机的相关业绩。带宽在1.6米及以上,单项合同在700米及以上,至少1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3信誉要求:
3.3.1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3其他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条件。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其它: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均被视为无效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6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前(登录后查看)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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