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住院楼十九、二十层医用气体管道及配套组件更新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后查看)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722-2023FE6154SZF-2
2.项目名称:住院楼十九、二十层医用气体管道及配套组件更新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玖仟元整(¥259,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伍万玖仟元整(¥259,000.00)
5.采购需求:采购住院楼十九、二十层医用气体管道及配套组件更新改造项目,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
6.交货期:投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日历日)内交货,将所供货物按甲方书面要求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有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区域报警器”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当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无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其所属类别进行书面说明。
(2)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区域报警器”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20日17时(北京时间)。
2.本采购文件(数据文档下载)收费:人民币500.00元/项/包,概不退还。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23日14时30分~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2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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