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名称:襄阳港主城旅游港区锚地建设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编制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8(万元)
6、最高限价:18(万元)
7、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襄阳港主城旅游港区锚地建设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编制服务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襄阳港主城旅游港区锚地建设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编制及报批,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23年2月,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服务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将按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或监狱企业,应当分别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分别对声明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最低要求:供应商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业务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
(3)主要人员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信誉最低要求:①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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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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