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政采公开-2024-17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洛阳市偃师区农机监理站(原)居民安置房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0,500,000.00元
最高限价:205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偃师政采招标(2024)0044号 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洛阳市偃师区农机监理站(原)居民安置房采购项目 20500000 205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洛阳市偃师区农机监理站(原)居民安置房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安置房屋采购,涉及需安置住户36户,总采购安置房面积不高于4806.336㎡,房源位置应在洛阳市偃师区(汉魏路以东、S539线以西、陇海线以南、洛河以北区域)范围内;(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2采购范围: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洛阳市偃师区农机监理站(原)居民安置房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如有)及采购清单范围内(以实际发生数为准)的全部内容;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保期:满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
5.7质量标准:毛坯交房,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为依据。
6、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交付。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不接受进口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附上述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投标文件中附上述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04日 至 2024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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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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