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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城西街道溪干村委员会(三期旧改)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金华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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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义乌市城西街道溪干村委员会(三期旧改)供配电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义乌市城西街道溪干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义乌市城西街道溪干村。
2.2工程规模:预算造价893.9600万元。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集束电缆架设、电表箱安装、分接箱安装低压电缆敷设等安装,电缆井及管道、箱变基础、环网柜基础、配电房基础制作等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三类人员”B 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3.6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3.7根据金华市住建局 “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通知”(金市建建[2021]12号)要求,被列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企业,整改期内不得参与被公布整改资质项的投标。是否完成整改以金华市住建局发文为准。
3.8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
3.9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投标人请于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6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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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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