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条件
本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现对其进行谈判方式选商,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共需1名服务商。
谈判方式:线上竞争性谈判。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概况:第四采油厂2024年油田产建井(直井、定向井、侧钻井)钻井地质设计技术服务项目,根据同区块或相邻区块沉积特征、储层特征等地质条件,参考邻井油层、含油层试油情况以及地层压力等资料,编制单井钻井地质设计,预计60口(直井、定向井:54口,侧钻井:6口)。
2.2.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境内。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项目预算金额:9.183098万元(含6%增值税、HSE费用等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3.服务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挂靠,一经查证,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
3.2.谈判响应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3.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前30天具有类似钻井地质设计服务业绩,至少提供合同、结算发票(发票开票时间在响应截止前30日内的不算业绩),若有结算资料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也应一并提供,发票应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证,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出日之后。
3.4.财务要求:谈判响应人须提供2022年或最新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两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印章),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5.响应人未被中国石油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准入、或列入黑名单,存在上述请况,须说明并附相关文件;不存在上述请况,须书面承诺。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服务商,请于2024年02月02日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04日17时00分(登录后查看)报名。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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