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三都澳经济开发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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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交付时间 |
品目号 预算 |
合同包 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 |
1(项)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900000 |
900000 |
9000 |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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