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3年基站氢能源供电技术研究及能力验证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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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3年基站氢能源供电技术研究及能力验证项目、项目编号:BJYD20240500036,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性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 1.2 招标内容:现网基站建设并使用现场制氢发电技术的氢能源发电系统。 1.3 项目规模:5个现网基站。 1.4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1.5 设备到货期:合同生效后60日内货到现场,具备安装的条件下30日内安装完毕。 1.6 交货地点:北京地区库房或北京工程现场。 1.7 保修期:保修期为24个月,自签署到货验收证书第2日起算。 1.8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2年。 1.9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10 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2名,中标人数量:1家。 1.11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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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加盖其隶属法人公章,格式自拟),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投标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二、纳税人要求: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如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需提供氢能源系统发电或者氢能源发电项目的工程、销售或者改造业绩,且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代理商参加时,提供代理商或原厂业绩均可。 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扫描件(包含不限于合同首页、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框架类合同还须提供框架下的采购订单。投标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合同原件备查。 业绩时间和金额认定:单项合同业绩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业绩时间和金额以框架下订单时间及订单金额为准。单个合同/框架合同下采购订单均需提供至少一张发票(框架合同下若涉及多张订单的一个框架合同下只需提供至少一张发票)。 四、信誉要求: (1)近3年内(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因投标人责任引起的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 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 (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按照《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被处理的,或在处理执行期的;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 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商务规范书及第五章项目技术规范书应答必须满足,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如为制造商应答,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投标产品为投标人制造);如为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投标,否则均将被否决,不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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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31日13时00分至2024年02月05日13时00分。 |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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