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伍万元整(¥:1250000.00)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为切实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物资采购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确保食堂食材采购价格公开、透明、合理,对食堂所需食材进行“统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配送”。
2、质量标准及要求:
(一)主要原材料质量标准:
1、猪肉配送标准:使用冷鲜肉品牌产品,猪肉质量必须符合GB/T 9959.1-2019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丝、肉片、方肉、小排、肉酱、猪蹄、鲜猪肝等。其中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所需的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
2、家禽冻品(鸡腿、鸡翅、鸡尖等)质量要求:配送单位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并按照厨师要求完成其他初步处理工作。
3、豆制品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03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 22106-2008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4、水产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 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10133-2005《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GB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并按照厨师要求完成其他初步处理工作。
5、无公害蔬菜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18406.1-2001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提供**残留检测报告,并按照厨师要求完成其他初步处理工作。
6、鲜蛋质量要求:禽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GB2749-2015 标准。
7、调味品质量要求:食用盐必须符合GB5461-2000标准,酱油必须符合GB18186-2000标准,味精必须符合GB2720-2015标准,生粉(淀粉制品)必须符合GB2713-2015标准,食糖必须符合GB13104-2014卫生标准,食醋必须符合GB/T18623-2011标准,酿造食醋必须符合GB18187-2000标准;
8、食品添加剂质量要求: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11标准,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9、调味品须使用品牌产品,即由所处经营领域中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大型企业提供,其产品可以追根溯源。
10、食用油配送标准:非转基因食用油,每桶5升左右,必须符合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 食品生产许可证”。
11、大米配送标准:二年内新大米(国标一级),必须符合GB1354-2018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面粉配送标准:面粉级别为特一级,必须符合GB1355-19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12、其它类质量要求:其它类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 GB2760-2014 标准,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注:以上质量标准如有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出台,则以最新标准执行。
(二)品牌及检测报告要求:
1、肉类(含家禽、鱼、肉等冷鲜肉及冷冻肉)、豆制品须使用品牌产品,即由所处经营领域中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大型企业提供,其产品可以追根溯源。
2、每次配送均需提供配送食材的检测报告或食材检验合格证。
3、采购单位将委托权威部门定期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进行检测。如检测发现质量问题,由配送单位承担检测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4、服务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以实际提供服务地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具体以实际提供服务时间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A、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B、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C、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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