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XCT2024-007
项目名称:安康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2024年上半年在建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原材料抽检暨季度性质量监督检查抽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2024年上半年在建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原材料抽检暨季度性质量监督检查抽查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2024年上半年在建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原材料抽检暨季度性质量监督检查抽查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2024年上半年在建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原材料抽检暨季度性质量监督检查抽查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地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31日至 2024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17:30: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19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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