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压缩空气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压缩空气系统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大唐株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30%资本金自筹+70%商业融资,出资比例为3:7。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压缩空气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淦田镇。
2.2建设规模:建设两台100万千瓦级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及配套码头工程,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3建设工期:暂定2023年11月份浇灌第一方混凝土,建设工期24+3个月,以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批复的里程碑节点计划为准。
2.4设备名称:压缩空气系统设备。
2.5招标编号:CWE
2.6数量:空压机7台、压缩空气干燥净化装置7台、仪用储气罐3台、输灰及检修用储气罐4台、灰库仪用储气罐1台。
2.7技术规格:螺杆式空气压缩机设备冷却方式采用水冷,应能自动加载、卸载和自动停车,自动启动。当空气压缩机后冷却器进口冷却水温40℃、空气压缩机进口空气温度不高于41.2℃、排气压力不低于0.8 MPa(g)时,空气压缩机出力应不小于60Nm3/min。经空气压缩机压缩、油气分离器分离、后冷却器冷却及水分离器分离后,压缩空气的含油量应控制在2.5ppm以下,油颗粒大小应控制在0.1μm以下,气体含尘颗粒直径应不大于1μm。
2.8交货地点:大唐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工地指定的现场,大部件可通过水运方式运抵至本项目配套码头。2.9交货期:暂定2024年12月,在合同签订时予以明确,最终须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2.10供货范围:空压机整套设计,供货范围包括空压机出口法兰及冷却水进出口法兰(含反法兰及螺丝)。集装的螺杆空气压缩机机组:包括压缩机主机、主电动机、油气分离器、冷却器、空气滤清器、油过滤器、油冷却器冷凝水自动排放器、三种气量调节装置的气路系统、带恒温控制的油路系统,带自启动装置及仪控的电控箱,带机组自动保护联锁的仪控及操作仪表盘,PLC装置,通讯电缆及附件,内部控制电缆,隔声罩,专用油等。同时还应提供空压机各接口法兰的配对法兰、垫片、紧固件及安装用地脚螺栓(若有)。
空气干燥净化设备本体包括压缩空气干燥净化设备及必要的过滤系统。压缩空气干燥净化设备为箱式整体结构(自带整体底板和安装用地脚螺栓),集气、电、仪控为一体,供货界限为从压缩空气入口法兰(成对)至空气出口法兰(成对)为止的全部部件,包括预冷器、冷凝器、蒸发器、气液分离器、制冷机、干燥塔、滤芯、自动排污阀等,以及系统所必须的管路、阀门、过滤器、电缆及附件等。过滤系统应有除尘、滤油功能。测量、监视、保护、调节用的各种温度、压力、露点等测点元件、就地和二次仪表等,控制系统。详见技术规范书供货范围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专用资质要求:
(1)供货业绩:具有销售、设计、制造20台套相同及类似设备(螺杆式空压机)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
(2)运行业绩:近10年(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投标人具有10台套相同及类似设备(螺杆式空压机)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及用户证明)。
(3)其他说明:(A)供货业绩和运行业绩中的“供货设备清单页”形式不限,只需证明设备数量、设备形式等。
(B)供货业绩和运行业绩中的“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代理商)专用资质业绩要求:(1)有制造商授权;(2)具有销售6台套所投品牌相同及类似设备(螺杆式空压机)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须能证明该业绩为代理商所销售);(3)所投品牌业绩满足制造商专用资质要求。同一品牌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进行投标,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投标。
3.4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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