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主要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2.2标段划分:2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一标段、二标段合计约5600万元(不含税),其中:一标段暂列2900万元,二标段暂列2700万元。
2.4标段招标范围: 各标段相关图示区域内施打排水板、真空预压、覆水堆载等软土地基预处理工程,以及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土方运输、塘渣铺填、场地平整等其他土石方工程。其中:一标段场地预处理面积约15公顷,二标段场地预处理面积约14公顷。软土地基预处理区域示意图详见合同附件21“场地预处理方案和技术要求” 。
2.5在本批次招标的2个标段中,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或两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9年以来有施打排水板等同类软土地基处理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为一般纳税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施打排水板等同类软土地基处理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有施打排水板等同类软土地基处理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质量负责人持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质检员(质量员)证书。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月31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2月8日 16 时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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