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2024年物流配送中心选定卷烟财产保险服务机构项目
三、项目编号:0676
四、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五、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2024年物流配送中心选定卷烟财产保险服务机构项目。为保障物流配送中心在库及在途卷烟、生产设备等安全,需对公司在库及在途卷烟、生产设备等进行保险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地点:聊城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3、拟选定服务单位数量:1家。
4、服务期限:三年。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拥有批准开展相关保险业务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如分支机构参加投标须持有总公司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的保险许可证,具备经营相关保险业务的资格及理赔服务能力。
3、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授权代表本单位近一年来至少三个月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如法定代表人或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则无须提供。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单位近一年来至少三个月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6、投标人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拟中标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参与本次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咨询、规划、监理、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承包内容,不得将承包内容支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0、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中标资格。
七、投标人报名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5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且为合格制。报名时证件的核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资格审查意见为准。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2月23日13:30-14: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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