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包)名称:瑞科际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炉渣无害化处理服务2024公开招标
二、标段(包)编号:2024010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瑞科际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焚烧日处理厨余残渣及生活垃圾共250吨/天,年炉渣总量约为1.1万吨。
七、招标服务内容:投标人负责瑞科际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炉渣无害化处理服务,主要包括:炉渣处理与利用所需的所有工艺方案设计、处置所需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系统调试、项目运行及维护、综合利用产品销售、炉渣的存放、装运等一切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诗林中路522号。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少于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须具有至少1项垃圾焚烧项目炉渣综合利用服务业绩(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垃圾处理规模须在250吨/日及以上或炉渣年处理量1.1万吨/年及以上)。
注:①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合同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②250t/d或炉渣年处理量1.1万吨/年是指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处理规模,如合同中未体现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处理规模,须提供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炉渣服务业绩均为投标人自有炉渣处置场地对炉渣进行处置的。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到2024年02月04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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