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采购内容:采购纺织子管产品共8个产品型号,预估采购数量及各类产品详见报价表。
预算金额:571.33万元(含税)。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交货地点:山东省全省
技术参数:附件1:山东联通纺织子管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为份额招标,中标人数量及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当进入价格评审阶段的供应商家数≥4家,选取2家中标;当进入价格评审阶段的供应商家数等于3家,选取1家中标;当进入价格评审阶段的供应商家数<3家,且评标委员会未否决全部投标,评标报告中详细说明理由的,可选取1家中标;当参与投标的供应商<3家,需重新招标。
份额分配:若多家中标,份额分配比例应按照中标人排名顺序分配。当中标2家,第一名占60%、第二名占40%;当中标1家,份额100%。若出现放弃中标情况,放弃部分须重新组织招标。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单价),具体见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税法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对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和山东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和人员(包括文件购买人、授权代表等)实施业务全面禁入,不得参加山东联通的采购活动。
2.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任一型号纺织子管的投标产品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须由具备CMA(中国计量认证)和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并带有CMA(中国计量认证)和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标识,测试结论为合格。1)检验报告必须满足以下三条之一,否则报告无效:(1)网络可查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2)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有效性的证明;(3)提供报告原件的复印件,且需经过公证机构的公证(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2)第三方检测机构与被检测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4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前的类似项目合同,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含税)。(注:以上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产品内容页、金额页及大签页(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签订的电子合同无需提供大签页);单项合同须提供发票,框架合同须提供订单及与其相对应的发票,结算发票累计值达到上述金额;合同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的以发票金额为准;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签订日期的合同无效。所有发票须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可查验,确保提供查验信息一致且状态正常的发票。如查验结果为“查无此票”或“不一致”或发票状态异常,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按照无效业绩处理。
2.5投标人须能同时提供本项目的全部型号产品,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6投标人需提供每种类型材料某一型号样品(具体型号详见附表),中标样品不予退还。样品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或违约分包。
注:本项目将通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进行网上招投标,投标供应商需具备“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平台新的数字证书(2016年12月30日之前购买的iPASS证书均须升级后才可以使用,建议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结束后尽快按照《中国联通iPASS升级通知》(见公告附件)的内容进行升级操作)。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30日17时00分至2024年2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00),售后不退。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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