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规模:本项目拟对阳江核电1-6号机组汽轮机厂房屋顶通风器(12台48m长通风器、12台4m短通风器)重新进行结构设计,确保其能抵抗17级台风,并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旧通风器拆除以及新通风器的采购、安装。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次采购阳江核电厂1-6号机组汽轮机厂房屋顶通风器防台风改造项目,包含改造设计、物项采购、施工、项目管理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含设计新型自然屋顶通风器的结构、出具17级抗风能力报告、出具改造后汽轮机厂房安全性评估报告、委托第三方进行设计审查;根据批准后的设计文件进行物项采购,对采购的新型屋顶通风器进行抗17级风揭试验及防雨试验并提供试验报告及相关视频资料;拆除24台旧通风器,安装24台新型自然通风器等工作。
计划工期: 375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签发之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 资质要求:须满足下述(1)或(2)
(1) 投标人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换证或新领证的,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
(2)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需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电力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如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换证或新领证的,需具备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
- 财务要求: 无
- 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倒算)具有至少一个已完工的合同(EPC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金额人民币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项目,并提供完工证明资料。
- 信誉要求:无
-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安全员B证),且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近3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倒算)应具有至少1项担任项目经理的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EPC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金额人民币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的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扩建项目。
说明:投标人应慎重安排符合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确认相应人选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除合同条款约定的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合同签订前发现相应人选不满足资格要求或不能按要求到岗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对可能造成的损害要求赔偿。
- 其他要求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 2024年01月30日 17时00分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 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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