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水务环保公司委托,就大庆油田水务环保公司泉韵水厂所需塑料瓶瓶胚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 1 名的为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或等于 / 名时,中标人选取数量采取末位淘汰。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
■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4年12月31日(定商定价)。
2.3 交货期:按用户要求。
2.4 交货地点:大庆油田水务环保公司泉韵水厂。
2.5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字样,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3.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覆盖范围必须包含“塑料制品”或“塑胶制品”或“橡胶制品” 或“塑料瓶胚(坯)” 或“食品包装用塑料瓶胚(坯)” 或“塑料包装制品” 或“容器” 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制品”的生产(加工或制造)字样,证书信息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上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和查询截图扫描件)。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6日16:00:00至2024年02月0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2月06日09:00: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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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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