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于田县某单位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于田县某单位2个食堂劳务(一号点院内食堂)、(院外机关食堂)对外承包;(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
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3)投标供应商需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或流通许可证》;
(4)投标人提供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
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 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6 ) 凡 拟 参 加 本 次 招 标 项 目 的 投 标 人 , 近 三 年 内 如 在 “ 信 用 中 国 网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 ;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9日 至 2024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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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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