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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河镇2023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淮安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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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施河镇2023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建设地点: ###市淮安区施河镇境内
工程概况: 施河镇2023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预算价约:********.51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规定供应商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装订在响应文件内);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的资质证书)(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并取得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且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B证、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提供包含下列内容的书面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①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④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劳动合同、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r****网站或被“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网页查询的截屏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内)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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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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