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YZB[CS]********项目名称:福州第四中学桔园洲中学教学综合楼监理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47,********元 采购包1(福州第四中学桔园洲中学教学综合楼监理): 采购包预算金额:547,********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47,********元 磋商保证金: 5,********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其他服务 福州第四中学桔园洲中学教学综合楼监理 1(项) 否 详见采购文件 547,********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乙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1、根据#****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3)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以此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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