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4201000184039532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CGYS-421127-2024-00774。
3、项目名称:黄梅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55.2万元。
6、采购内容:负责本院污水处理系统的全面托管运营维护工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7、服务期限: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5、符合《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投标人应提交中小企业申明函;
(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投标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间为2024年01月29日至2024年02月02日24时,报名成功后,可自行下载电子版的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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