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建项目;
2.标段名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建项目勘察及设计服务;
3.标段估算价:217.48万元;
4.建设单位:沈阳沈迎宾馆有限公司;
5.项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9号;
6.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既有建筑全方面的创新性升级改造,对沈阳迎宾馆东阁及附属设施进行改造,不增加建筑面积、不改变主体结构、不改变使用性质、不增加建筑高度。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外立面更新、保温材料更新、增加无障碍设施、增加地暖系统、屋面防水卷材更换、建筑外窗、外幕墙更换、消防设施改造、内部装饰装修及强电、弱电工程等;
7.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服务等;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服务期限:2024年2月1日-2024年3月17日,共计45日历天;
10.质量标准:合格;
11.投标保证金:2万元;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在“信用中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组成不得超过2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月5日 08时00分至2024年1月12日17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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