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柏树镇党洼-三星苹果园排涝体系建设项目,已由崇信县农业农村局以崇农项目〔2024〕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崇信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崇信县柏树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等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登录后查看)对该项目施工标段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J
2.项目名称:柏树镇党洼-三星苹果园排涝体系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及规模:本工程为柏树镇党洼-三星苹果园排涝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为崇信县柏树镇党洼村和三星村。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在柏树镇党洼、三星两村新建排洪渠5.2公里(结构为混凝土梯形,上口宽80厘米,下口宽60厘米,深70厘米);建成涝池3座;敷设DN300钢筋混凝土涵管30米,配套建设挖土方2964.28立方米,修建板涵12米。
4.招标控制价:1799623.02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按照无效处理)。
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安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工程施工。
7.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4月29日。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截止时间:2023年1月28日18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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