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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精神卫生中心新院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湖北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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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276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647平方米,共设病床551张。具体建设内容如下:新建一栋康复治疗楼(4层)7340平方米,设床位423张;新建一栋住院部(4层)5680平方米,设床位128张;新建1栋门诊综合楼(4层)9148平方米;新建医技中心4145平方米(4层);新建垃圾中转房、医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用房(1层)184 平方米;新建配电房、发电机房(1层)150平方米。设地面停车位162个。另外,配套建设室外工程有:道路场地、绿化、给排水、供 配电、消防、垃圾收集、污水处理、智能化监控、病区防护设施等,同时配备相关医疗设备。原精神卫生中心东院区保留,并与新院区进行功能整合。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进行本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含建筑工程及配套设施、智能化、亮化、二次深化设计以及按规范规定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除人防外的一切任务)。
标段划分:/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04。其中:设计工期30天,以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近5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在2019年2月26日—2024年2月25日)至少独立承接过1项总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或总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6日至2024年01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6日 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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