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0943㎡,总建筑面积92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000㎡,地下建筑面积22000㎡,建筑最高高度57.30米,最高层数10层。
2.1.3建筑安装工程费: 暂定92791.21万元
2.1.4监理费(酬金): 1133.1661万元
2.1.5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 缺陷责任期满之日(含缺陷责任期二年,自工程通过综合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之日起计算)为止 。
2.1.6质量要求: 本项目监理质量至少要达到合格验评标准,且应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2.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食品、药品、化妆品、生物制品检验所及药械审评中心、生物安全评价中心,地下车库(人防工程),连廊、室外工程等,不包括实验室一体化设备、EMC及消声室设备)。监理人应按照委托人要求办理发包范围内的相关工程手续。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合理增减监理范围。
2.2.3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3.5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 ,等级为 一 级。
3.6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 ,等级为 一 级,工程业绩中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26 09:00:00 至 2024-02-20 10:45: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02-20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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